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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政府付费与政府补贴如何缴税?
2019-08-07 16:03:29

  实务中,对于政府付费与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由于项目涉及政府付费或财政补贴,该部分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指出,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但对于地方政府具有付费责任的PPP项目增值税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在项目实际操作中假设不征税、假设正常征税等各种处理办法都有,同一个项目不同机构测算的结果可能差异很大。如果对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征税,则存在地方财政补贴中央的问题;如果不征税,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企业所得税:政府付费、政府补贴是否缴税?


  PPP项目企业所得税主要涉及政府付费、政府补贴是否缴税等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指出,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此外,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


  可以看出,虽然有针对财政拨付款和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但是对于PPP项目地方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这一部分金额是否征收、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现实中操作方式各异,这为PPP项目下一阶段的正常运营埋下了较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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