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PPP项目七个禁忌不能碰!(下)
2018-06-22 07:41:01

  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一场规范PPP模式发展的风暴将起。财政部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中的超1.4万个项目将被集中清理,不符合规范项目将被清退。而新入库项目将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PPP最严新规来了, 要想做PPP项目,切记七个禁忌不能碰!

  禁忌五: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这包括未按规定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采购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款、影响社会资本平等参与的;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债权融资的;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

  根据此前官方文件,融资平台做PPP项目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即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而财政部一直严禁采用BT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只是政府纯粹融资工具。

  此前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在强调规范PPP发展时表示,要坚持“穿透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要坚持并强化对资本金的管理。任何投资项目、任何金融活动,自己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再进行适度的融资,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不能让政府的各种公共性基金作为资本金,更不要让社会资本用借款作为资本金,然后再用银行资金做运营。

  因此,此次明确了,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PPP项目将被剔除项目库。

  禁忌六: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

  这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的;政府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的;政府及其部门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

  此举主要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借PPP模式变相融资,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防控财政风险。

  禁忌七: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这包括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公开信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未准确完整填写项目信息,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未更新任何信息,或未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等关键信息的。

  信息公开是PPP规范发展的关键,财政部希望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来加大社会监督。

  除了对现有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外,财政部也对新入库项目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比如,对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这主要指的是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项目等。


返回列表页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