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12:36:31
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
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毕节市人民政府授权毕节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93-ZC2019-7-338
3.项目授权主体:毕节市林业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营造林工程及支撑体系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营造林工程建设总规模145.30万亩,其中木材基地建设规模122.2238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规模23.0762万亩;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苗圃基地建设0.3596万亩,林区道路971公里,构建毕节市智慧林业体系。
本项目PPP模式下动态总投资为1,300,024.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60,004.84万元,剩余所需建设资金1,040,019.35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资解决。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建设地点:毕节市下辖的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8个县(区)。
5.3采购预算:1,300,024.19万元。
5.4采购需求:采购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业绩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提高本项目的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提升运营维护质量。
5.5资金来源:
(1)政府出资资本金按照政府批复执行(毕府复〔2019〕47号);
(2)社会资本方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3)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
5.6PPP合作模式及期限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8年(2年造林,6年抚育管护),运营期22年。
5.7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暂定为10,00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4,90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9%的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5,100.00万元,占股51%。
5.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最高投标限价合理利润率上限7%;折现率上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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