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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静脉产业园PPP项目
2019-12-13 12:37:50

缙云县静脉产业园PPP项目

本项目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

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1.2 项目授权主体

缙云县人民政府

1.3 项目实施机构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本项目用地位于现有缙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内。园区用地面积为184亩。

2.项目规模

本PPP项目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投资为41534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日处理城市垃圾500吨,配置1台处理量为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协同焚烧生活垃圾415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28.5t/d、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沼渣8.86t/d、一般工业固废8.3t/d、分选后陈腐垃圾25.54t/d、农业生物质余量23.3t/d)+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1条处理量为50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热干化线扩建位置;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40t/d餐厨垃圾处理线;预留1条处理能力为50t/d陈腐垃圾分选线扩建位置;设置一座7.4万立方米的应急填埋场;搬迁现有填埋场的调节池,合并新建一座14000m3调节池,并建设一座350t/d渗滤液处理站。上述建设内容除污泥热干化和陈腐垃圾分选线外均不考虑今后扩建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1#GGH+湿法脱酸+2#GGH+SGH+SCR(氨水)”工艺。

3.PPP项目合作:30年(含建设期2年);

4.项目运作方式:BOT

1.5 采购需求及内容

本PPP项目以BOT方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社会资本,由政府方授权的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比例为30%)与中标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70%)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与采购人签署PPP项目合同,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结束后将本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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