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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
2019-12-06 12:34:29

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

1.采购条件

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已由开远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开政复〔2019〕153、15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并通过开远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开远市人民政府授权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开远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目前,该项目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综合信息平台发布,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

2.2项目地点: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的运营,分别是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厂房与开远市产业园配套住房,各子项目的地点如下:

(1)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位于临江北路延长线,位于开远市中心城区以北,泸江河以东,距开远东联村高速公路出口约5公里,车程10分钟。

(2)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厂房位于云南省开远市境内的小龙潭镇,距离开远市区约13公里,距离昆明242公里。西邻昆河铁路,南邻小龙潭露天矿。

(3)开远市产业园配套住房位于临江北路延长线东西两侧,与开远市产业园相邻。

2.3项目规模:

(1)红河州开远市产业园区厂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开远市产业园区项目,共建厂房17栋,发电机房1间,配电室1间,水泵房2间,卫生间3间。建筑面积合计 84174.42平方米,钢混结构。

(2)开远市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及配套商铺。开远市产业园配套住房、配套商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为81465.04㎡(其中:住房74590.95㎡、商业用房6874.09㎡),钢混结构。

(3)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厂房。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51.32亩,建筑面积为71612.92 ㎡,钢混结构。

2.4项目总投资(经营权评估值):87014.35万元,作为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格。

2.5投资结构: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开远市范围内独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9003.93万元(占总投资的21.84%),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全额一次性投入,除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即运营期15年。

2.7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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