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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与政府(隐性)债务的区别
2018-11-25 15:13:15

  PPP项目政府支出、PPP项目债务到底是不是政府(隐性)债务?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政府支出与政府(隐性)债务的区别。

  政府支出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了完成其公共职能,对购买的所需商品和劳务进行的各种财政资金的支付活动,是政府必须向社会付出的成本。各级政府的支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政府购买,如政府花钱修建道路、设立法院、提供国防、开办学校、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等。这部分计入GDP。另一部分不计入GDP,有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

  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很显然,政府支出与政府债务是不同的概念。前者范围更广(包括政府负债的利息支出),后者要求有借有还,具有偿还性,也是一种预期的政府支出。前者带有绩效考核,而后者不带绩效考核。不管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给财政供养人员发工资,都是带绩效考核的。如果绩效考核结果不好,政府可以不再来购买这项服务;或者财政供养人员不好好干活,吊儿郎当,从制度上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减少这部分工资性支出。而政府债务是不管政府借的这笔钱花得是否有效果,政府都得还本付息,否则视为违约。

  政府隐性负债一般指没有记录在政府资产负债表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某种因素的改变而显性化的债务。因此,政府隐性债务是相对于政府显性债务而言的。各种政府隐性债务,地方各级政府虽然未提供担保,也不负有任何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负有兜底责任的或有隐性债务,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主要包括:

  (1)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举借的,政府未确认承担直接还款责任,也未提供担保的债务;

  (2)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益性或基础性项目建设举借的,政府未确认承担直接还款责任,也未提供担保的债务;

  (3)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益性或基础性项目建设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不包括已作为被担保人直接债务反映的债务;

  (4)拖欠工程款项的债务;

  (5)欠付垫资款未有挂账的债务;

  (6)集资形成的债务;

  (7)回购(BT)融资债务;

  (8)信托融资债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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