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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退出机制 如何用好资产证券化?
2018-11-04 19:06:50

  作为PPP项目退出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否可行,一直是学界热议的话题。近日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举办的财科PPP沙龙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调研员表示,资产证券化可作为PPP项目退出渠道,但要注意资产证券化在PPP项目中发挥的融资功能。

  调研员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作为PPP项目的一条退出通道,但要将PPP项目投资所形成的收益或现金流,比如收费权、PPP项目每年产生的经营性收入变成可投资的工具,形成可以上市交易的证券化产品。“只有增强PPP项目资本的流动性,社会资本才会有进入的积极性。”调研员介绍说,2014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明确,将“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列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已有不少PPP项目在试水资产证券化。

  “对股权资本特别是非财务股权资本的退出,不是不可以,但应该有一定约束,以免PPP项目出问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产证券化只是对已经建成且已有稳定收入的PPP项目有效,如果符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相关政策,可以算是一种资本退出机制,但这种退出更适合债务资本的退出。

  清华大学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研究中心副主任认为,PPP本质上是社会资本和政府就公共服务项目而开展的合作关系。通常的模式是,社会资本提供部分资金并占有项目公司的一定股份。由于PPP项目一般都具有投资量大、收益低、期限长、政策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因此社会资本有一定的顾虑。而目前我国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恰恰都针对于单一的项目资产,这样会使风险更加集中。“由于投资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资金方也是社会资本,在上述流动性、收益、风险、政策不确定性等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讨论以一种社会资本给另一个社会资本成为退出渠道,这缺乏一定的意义和可行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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