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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PPP项目基础资料,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才符合合规性?
2018-10-07 09:45:17

  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不可能凭空开展,它必须依据一定的基础资料,根据特定的标准和程序,才能予以评价。那么,具备什么样的PPP项目基础资料,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才符合合规性要求呢?这需要根据PPP项目的具体特点予以分析。

  PPP项目,根据是否属于新建的标准,可以将PPP项目分为三类项目:第一类是新建类PPP项目(一般采取BOT、BOOT、BOO等方式实施);第二类是改建类PPP项目(一般采取ROT方式实施);第三类是存量类PPP项目(一般采取TOT方式实施),具体可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六条的规定:"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一)政府发起。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第一类:新建类PPP项目。开展此类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至少须具备如下5项资料:

  1、PPP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此为证明该PPP项目从经济上等具有可行性。对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很多PPP项目,并未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PPP项目的设计文件。设计有可能是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如果有施工图设计最好,次之也需要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但仅有概念设计不太合适。

  3、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记住,是初步实施方案,不是报审稿的实施方案。

  4、PPP项目产出说明,也即此PPP项目建成以后,它的产出是什么,以及产出的质,产出的量等。比如市政道路,修建完成后,道路的长度、道路的宽度、道路的设计使用年限、道路的绿化、道路的照明等情况。

  5、PPP项目的风险识别和分配情况。即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另外,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第二类:改建类PPP项目。开展此类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需要具备的资料与新建类PPP项目的资料类型基本相同。

  第三类:存量类PPP向。开展此类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至少须具备如下4项资料:

  1、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此类历史资料较多,包括财务报表资料、固定资产清单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料、产权证书资料、项目员工资料等。

  2、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

  3、PPP项目产出说明。

  4、PPP项目的风险识别和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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